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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62 年 12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8160399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除第 3 條、第 4 條第 2 項自一
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新名稱:化粧品衛生安全管
理法施行細則)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8036170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1006883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9、21、23 條條文;並刪除第 18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日行政院衛生署(89)衛署藥字第 890075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8、12、14、15、22、23 條條文;並刪除第 2 條
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衛生署(81)衛署藥字第 810856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衛生署(75)衛署藥字第 63612
7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衛生署(71)衛署藥字第 361180
號令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68)衛署藥字第 22822
7 號公告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62)衛署藥字第 33888
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