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8160399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除第 3 條、第 4 條第 2 項自一
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新名稱:化粧品衛生安全管
理法施行細則)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8036170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1006883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9、21、23 條條文;並刪除第 18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日行政院衛生署(89)衛署藥字第 890075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8、12、14、15、22、23 條條文;並刪除第 2 條
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衛生署(81)衛署藥字第 810856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衛生署(75)衛署藥字第 63612
7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衛生署(71)衛署藥字第 361180
號令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68)衛署藥字第 22822
7 號公告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62)衛署藥字第 33888
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