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三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111410275 號
令增訂發布第 19-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3555 號公告
第 15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核能安全委員會」管轄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一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8140153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 092032085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日行政院衛生署(83)衛署藥字第 830245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衛生署(72)衛署藥字第 458
814 號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三月三十日行政院衛生署(62)衛署藥字第 20849
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