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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121663253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2020252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