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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醫療法人必要財產最低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8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八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21682186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9021027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