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102124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附表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80209066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