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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緊急醫療救護資訊通報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3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12166272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7020429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