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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心理治療所設置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4 月 0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30203709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