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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4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20271650 號
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7020099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9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6020803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3021836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10、1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3020037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9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2020256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