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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9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4.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七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1216600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8~12、15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
一)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12166296
7B 號函勘誤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三
)、第 6 條條文之附表(四)、第 8 條條文之附表(六)、第 9
條條文之附表(七)、第 11 條條文之附表(八)及對照表
23.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91667325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22.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9166608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附表(一)
2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8166062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增訂第 12-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五
月一日施行
2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九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7166060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附表(一)及第 9 條附表(七)
19.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6166178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13、16 條條文及第 9 條附表七
18.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六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5166677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 條附表(七)
17.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一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5166556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9 條附表(七)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一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4166963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20 條條文及第 3 條附表(一)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九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4166426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6、23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七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3166135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2168239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附表(四)及第 9 條條文附表(七)
歷史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20269783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附表一
歷史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20269
1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3 條附表(一)
歷史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四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1026884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20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第 6
條條文之附表(四)、第 8 條條文之附表(六)、第 9 條條文之
附表(七);增訂第 21-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九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10260082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3 條;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10102600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並增訂第 10-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5020114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三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2021032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
     
5.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四日行政院衛生署(87)衛署醫字第 870066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28 條條文及附表(一)、附表(三)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三日行政院衛生署(86)衛署醫字第 860547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 條及附表(七)捐血機構設置標準表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衛生署(85)衛署醫字第 85026
8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0 條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九日行政院衛生署(78)衛署醫字第 800664 號
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76)衛署醫字第 69018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