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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醫療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75 年 11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8.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4021
號令增訂公布第 105-1、105-2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0386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0、11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077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82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64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4、106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368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4、106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485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60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2251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43 條條文;並增訂第 45-1、45-2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27431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3、57、78、79、103、105、11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
告第 11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
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146391
號令修正公布第 76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8385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56、10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251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8、70、78、79、105 條條文;並增訂第 79-1、79-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1629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4、6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28817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9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1770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7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083211 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 12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1522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45、54、56、57、76、77、79、80 條條文;並增訂第
11-1、15-1、57-1、89-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17760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0、17、23、66、67、7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總統(75)華總(一)義字第 5913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9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