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醫學院或醫院法醫部門設置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5020027
4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0950805367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9 條;
並自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