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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1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授觀景字第 1124002506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新名稱:自然
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2B000009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