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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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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法人團體受委託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12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0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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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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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二日交通部交授觀企字第 1132000295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1B00016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2982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5 條第 1 項、第 2
項序文、第 6 條序文、第 7 條序文、第 8 條第 1 項、第 2 項
、第 9 條、第 11 條第 1 項、第 12 條所列屬「交通部觀光局」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觀光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