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91B00028 號令、教育
部台(九一)社(五)字第 9107263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
文及第 6 條之附表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2982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4 條第 1 項、第 9 條、第
12 條、第 13 條所列屬「交通部觀光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
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觀光署」管轄
5.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七月十二日交通部(78)交路發字第 7829 號令、教
育部(77)台社字第 3376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暨第 6
條附表
4.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九月八日交通部(77)交路發字第 7722 號令、教育
部(77)台社字第 4245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6、9-11 條條文及第
6 條之附表
3.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七月十五日交通部(75)交路發字第 7522 號令、教
育部(75)台社字第 2890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4、5、11 條條文及
第 6 條之附表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二十日交通部(74)交路字第 10722 號令、教
育部(74)台參字第 2003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
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71)交路字第 15137 號令、
教育部(71)台社字第 21799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