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080000451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3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 1080002903 號令發布
定自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八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370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二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 1030028861 號令發
布定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019891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4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 0990013042 號令發
布定自九十九年五月一日施行,並優先以桃園國際機場為適用之國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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