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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4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 108140072
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 106501986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增訂第 3-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發字第 004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6、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四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91)企法發字第 00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