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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9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89 年 09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五日交通部基隆港務局基港航監字第 18495
號公告修正全文 9 條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53708 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七日交通部交航八七字 041313 號函核定全文 9
點;並自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