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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70 年 11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2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一百十年二月三日增訂之第 29-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交通部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8.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 112980012
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2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三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 1109800018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18、29、29-1、54 條條文;增訂第 29-2 條條文
;並自發布日施行,但第 29-2 條之施行日期,由交通部定之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7501564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20、31、33、35、37、38、42、43、54 條條文
增訂第 9-1、29-1 條條文;刪除第 30、4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
行,但第 3 條第 2 項、第 20 條第 9 款之施行日期,由交通部
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 107980023
72 令發布第 3 條第 2 項、第 20 條第 9 款定自一百零八年一
月一日施行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45012869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20、54 條條文及第四章之章名;並自發布日施行,但
第 3 條第 2 項、第 20 條第 8 款之施行日期,由交通部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 105980025
92 號令發布第 3 條第 2 項、第 20 條第 8 款,定自一百零六
年九月八日施行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45001920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3501492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3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58355
號公告第 18 條第 2 項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
歷史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150121912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5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00000674 號令修正
發布第 9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98008503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0 條條文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980085021 號令增訂發
布第 29-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3B00008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8、7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五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3B000019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4、10、44、45 條條文;增訂第 3-1 條條文;並刪除第
52 條條文
(原名稱:國際商港港務管理規則;新名稱: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2B000066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2、37、50、65~70、72、74 條條文;增訂第 66-1 條條文
;並刪除第 71、73、7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交通部(90)交航發字第 0007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交通部(84)交航發字第 845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5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交通部(83)交航發字第 833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5、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十五日交通部(78)交航發字第 780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5、22、2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年十一月五日交通部(70)交法字第 25300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7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