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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籍船舶於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海域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3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三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250157822 號令、內
政部台內警字第 1020873734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10204568200 號
令、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10210294931 號令、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情二
字第 10300005931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公
告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四
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