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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發布日期: 民國 66 年 02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5.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10002823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71-2 條條文之附件九及第 171-3 條條文之附件十
24.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90033491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增訂第 171-1~171-3 條條文及第四編
之一編名
2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80022559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2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75009737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2-1、242-3、255、288-6、325 條條文;刪除第 2
42-2 條條文及第 242-1 條條文之附件己之一;並自發布日施行,
但第 242-3 條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施行,第十四級船之
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十二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 11098001471
號令發布第 242-3 條條文之第十四級船,自一百十年九月一日施行
21.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五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45012768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72、174、325 條條文;增訂第 224-1 條條文及第五編
第三章第七節節名;並自發布日施行,但增訂發布之 224-1 條之施
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 1059800
2862 號令發布第 224-1 條條文,自一百零六年九月八日施行
歷史條文    
2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25010047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146~148、153~157、160、164、166 條條文及第
四編第三章章名;增訂第 321~325 條條文及第九編編名;刪除第 3
20-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施行
歷史條文    
19.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15005377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4、6、11~14、17、18、24~26、33、36、49、50-1
、58、91~102、114、116、122、130、133~143、146~148、150、
154、155、172、173、175、177、178、182、183、195、200~203、
205、206、214、230、231、242、284-1、288-6、289、298、300、3
04、320、320-1 條條文及第三編編名、第三編第二章章名、第三編
第三章章名、第四編編名、第四編第二章之第一節節名、第五編編名
第五編第二章章名、第五編第三章章名;刪除第 9、10、20~23、27
、28-1、288-5、313、314、31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8.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九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970085053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17、29~32、34、35、37、42、45~52、56、57、59、60、
63~68、75~77、79~90、105、106、138、150、151、153、174、
196、198、213、216~221、223、225~228、243~252 條條文及第
二編第二章之第一節節名;增訂第 29-1、32-1、39-1~39-5、46-1
、47-1~47-3、48-1、50-1、60-1~60-3、77-1、78-1、242-1~242
-3、320-1 條條文及第六編第二章之第九節節名;刪除第 15、16、
2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但第 151 條第第 6 款、第 242-3
條第 1 項之國內航線船舶之施行日期,由交通部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970085058 號令發
布第 242-3 條第 1 項有關國內航線之客船及總噸位 500 以上國
內航線之貨船應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台,定自九十九年一月一
日施行
歷史條文    
17.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940085060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98、300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6.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300008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8-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5.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 093B00005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3、255、265-1、284-1、285-2、285-3、285-5、285-
6、285-8、285-10、285-11、285-14、285-16 及第 273 條條文之
附表六、第 286 條條文之附表七~九
歷史條文    
14.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 091B000104 號令修
發布第 1 條條文;並增訂第 28-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交通部(90)交航發字第 00089 號
令修正發布第七編
     
12.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交通部(89)交航發字第 894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交通部(85)交航發字第 855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十五日交通部(78)交郵發字第 780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87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八月十五日交通部(76)交航發字第 7642 號令增訂
發布第八編貨物裝卸設備
     
8.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二月十五日交通部(75)交郵發字第 7514 號令訂定
發布第七編
     
7.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七月十九日交通部(74)交航字第 14655 號令訂定
發布第六編
     
6.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交通部(72)交航字第 00519 號令修
正發布第五編並自七十二年十月二日起施行
     
5.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交通部(71)交航字第 28039 號令
修正發第四編
     
4.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交通部(69)交航字第 08413(一)號
令修正發布第一編;並自六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交通部(66)交航字第 10248 號令訂
定發布第四編
     
2.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交通部(66)交航字第 03683 號令訂
定發布第三編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二月十日交通部(66)交航字第 01229 號令訂定發
布第一、二編;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