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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資源管理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943
0182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條第 4 項、第 5
項所列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
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