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7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7
480121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5、6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二
、附表二之三、第 3、4、5、6 條條文之附表三、第 3、4 條條文之附
表四之一、第 5、6 條條文之附表四之二、附表四之三及附表六之三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八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6
480204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一、附表三、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一、附表三、第 5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二、附表二之
三、附表三、第 6 條條文之附表二之二、附表二之三、附表三;刪除
第 9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六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548
0184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