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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學術試驗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03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10
57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9、13、14、16、20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5 條第 1 項所列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第 6 條第 1 項
、第 14 條、第 20 條有關頻率事項原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 092B000102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六日交通部(86)交郵發字第 8607 號令、教育
部(86)台高(四)字第 86016436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