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 1
064103954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7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三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綜規字第 1
02400124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 條條文之附表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通訊字第 101
410654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6、17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八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09941
0706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企字第 0994002
41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097410509
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10
43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9、12、14、16、18、21-1、26、28~33、3
7、38、40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六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企字第 0960504
22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8、3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規字第 094050909
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1、14、22、25、39 條條文;並增訂第 21-
1、24-1、36-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規字第 0920508125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第一類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新名稱:電信事業網路
互連管理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規字第 091050708
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2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十日交通部電信總局(89)電信規字第 50359
6-0 號函增訂發布第 31-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交通部電信總局(88)電信規字第 507
481-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2 條
(原名稱:行動通信網路接續管理辦法;新名稱:第一類電信事業網路
互連管理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四日交通部電信總局(86)電信綜字第 0096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