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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檢舉未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案件獎勵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三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65001425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2982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3 款所列屬「交通部公路總局」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公路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