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0804523531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1080026607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2、7、10 條條文;增訂第 12-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03
02526661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1030029574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7、1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
第 09902560001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0990085003 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第 7、10、1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7 條第 1 項第 6 款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
字第 09502564381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0950085067 號令會銜修正
發布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
第 09402562761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09400850461 號令會銜修正
發布第 1、3、6、8、10、12、1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第
09302008311 號令、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3B00007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7、9~1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一日財政部(86)台財保字第 862400976 號
令、交通部(86)交路發字第 8685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