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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鐵路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47 年 01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4101
號令修正公布第 68、68-1 條條文;增訂第 68-2、68-3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52461
號令修正公布第 4、20、32、34-1、36、40、41、56-5、57、66-1、
67、67-2、70 條條文;增訂第 21-1、47-1、56-6 條條文;刪除第
23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535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0、56-4、56-5 條條文;並增訂第 19-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3629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2、65、70、7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9268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8、14、16、18、21、38、40、41、45、46、61、62~
65、67~67-2、70~72 條條文;增訂第 44-1、55-1、56-1~56-5、
61-1~61-5、66-1、68-1 條條文;並刪除 11、56、73、74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14961 號令增訂
公布第 34-1、67-1、67-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63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
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
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11489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5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三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09907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9、42、43、66、6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總統(67)台統(一)義字第 2622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76 條
     
2.中華民國四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48)台總字第 348 號令修正公
布第 54、58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三日總統(47)台總字第 7521 號令制定公布全
文 6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