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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戰時交通電業設備及器材防護條例
公布日期: 民國 33 年 10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6 年 05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104780
號令公布廢止
     
5.中華民國四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20 條和名稱
(原名稱:戰時交通設備及器材防護條例;新名稱:戰時交通電業設備
及器材防護條例)
     
4.中華民國四十六年四月十九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四十五年五月十八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19 條
     
2.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六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9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8 條;並自公
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