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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秘字第 1
081002655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供資訊及閱覽卷宗收費標準;新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秘字第 0960507
35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