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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八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2580245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8 條條文之附件五、第 9 條條文之附件六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10460153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2 項、第 8 條附件 5、第 9 條附件 6 所列屬「經濟
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能
源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