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四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09903674160 號公告施
行期間已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當然廢止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五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0980064835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0 條條文;並自五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經濟部經人字第 095036743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六十年三月二十六日經濟部(60)經人字第 11413 號令修正
發布
1.中華民國五十六年九月一日經濟部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