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經濟部(91)經能字第 09004630000 號
令發布廢止
7.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八日經濟部(90)經能字第 0900460486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8、14、15、20、21、24 條條文;並增訂發布第 5-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經濟部(88)經能字第 88461417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0 條;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原名稱: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新名稱:加氣站設置
管理規則)
5.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濟部(87)經能字第 8746200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4、15 條條文;並增訂發布第 35-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經濟部(85)經能字第 854623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6、14~16、20、21、28、32、36 條條文;並增訂發布
第 35-1、35-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經濟部(85)經能字第 85461163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38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十三日經濟部(83)經能字第 08731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 條條文;並增訂發布第 33-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一日經濟部(82)經能字第 089872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3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