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八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刊總統府公報
第 3275 號
4.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七月八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刊總統府公報第
2909 號
3.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七月九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4、9 條條文刊總統府公報
第 2753 號
2.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八月三十日總統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1~4 條條文刊總
統府公報第 2619 號
(原名稱:臺灣省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新名稱: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
條例)
1.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二月十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10 條刊總統府公報第 1
722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