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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八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26020194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使用再生水辦法;新名稱:開發單位
使用再生水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四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50460546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