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六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36020208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4、19、20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一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10460456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4、6、17、18、23、29、32~34、37、42、44、46、50、
51、56、62 條條文;並增訂第 46-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4 條第 2 項、第 19 條第 2 項、第 20 條所列屬「經濟部水利
署所屬河川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
部水利署所屬河川分署」管轄
7.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十七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0046003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7、45、64、6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20460739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5、6、12、16、28、29、31~35、37、38、44、52、
53、56、62 條條文;刪除第 6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9046090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七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6046000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7、17、18、27、33、34、36、45、50、52、55、56、64 條
條文;並刪除第 57、59、6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40460831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15、18、20、27、28、32~34、36、44~46、52、56、58
~6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20461317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6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00462429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5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