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五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4046025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5、7、16 條條文;除第 4 條第 3 項規定自一百零四年
七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八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3046035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20460654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80460236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40461060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4046059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5、8 條條文;本辦法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
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3046100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6、8、9、13、20 條條文;增訂第 5-1、5-2 條條
文;本辦法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20460945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