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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正字標記管理規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40 年 07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4.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100460655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3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五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3046038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0、11、13、16、17、18~22、25~29、31、35、39、42
條條文;增訂第 17-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7046054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0、16、20、22、29、3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七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60460377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4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0.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經濟部經(九三)經標字第 0930460
845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9.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20460728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8.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經濟部(89)經標檢字第 88463105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25 條
     
17.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九日經濟部(87)經中標字第 87461456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7 條
     
16.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一日經濟部(84)經中標字第 83094033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7 條
     
15.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二月十九日經濟部(81)經中標字第 08108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10、22、30 條條文;增訂第 17-1 條條文,並刪除
第 14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五日經濟部(77)經中標字第 2310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0 條
     
13.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經濟部(75)經技字第 0815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9、16~18、21~23 條條文;並增訂第 21-1 條
條文
     
12.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經濟部(72)經技字第 39507 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11.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十九日經濟部(71)經法字第 1711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26 條
     
10. 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二月十五日經濟部(68)經法字第 0461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五日經濟部(67)經法字第 39042 號令修正
名稱及內容
     
8.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經濟部(64)經法字第 1450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7、1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十五日經濟部(62)經技字第 29208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
     
6.中華民國五十八年三月五日經濟部(58)經台秘規字第 07424 號令修
正發布
     
5.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十月三日經濟部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五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濟部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四十七年五月十四日經濟部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四十五年三月三日經濟部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四十年七月二十日經濟部發布同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