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8046061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5、7-1、12 條條文;增訂第 4-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四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6046067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條條文;增訂第 11-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90460025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7、9、11 條條文;增訂第 4-1、7-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7-1 條第 2 項所列屬「關稅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改由「海關」管轄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七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50460637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一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30461044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五日經濟部(90)經標檢字第 0900462536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經濟部(88)經標檢字第 88461556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