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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6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90460225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外銷食品及飼料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新名稱:
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3046050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刪除第 1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十四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004601810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外銷食品加工廠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系統驗證實施辦法;新
名稱:外銷食品及飼料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九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10461415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7 條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104627150 號令發
布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