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1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9.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六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12535001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之附表三
18.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七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11046046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之附表三
17.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七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110460286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之附表三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五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10046032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之附表三
15.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九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10046041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8 條條文之附表三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90460616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3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三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80460612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2、24 條條文及第 21 條條文之附表三;增訂第 19-5、2
1-1 條條文;刪除第 19-3 條條文;第 19-5 條條文,其施行日期由
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三十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904602070 號令
發布第 19-5 條條文,定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70460503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1 條條文之附表三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60460545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6、24 條條文及第 21 條條文之附表三;第 16 條條
文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60460060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1 條條文之附表三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50460355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19-2 條條文及第 21 條條文之附表三;刪除第 19-4 條條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三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40460098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0 條條文及第 21 條條文之附表三;增訂第 20-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2046071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1 條附表三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三十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00460594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9-2 條條文及第 11 條條文之附表 1、第 16 條條文之附表 2、
第 21 條之附表 3;增訂第 19-4 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5 條所列屬「關稅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起改由「海關」管轄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三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9046057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0-1、16 條條文及第 16 條條文之附表 2、第 21 條條文之附
表 3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七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60460643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0、16 條條文及第 11 附表一及第 21 條附表三;增訂第 10-1
、19-3 條條文;並刪除第 13、2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40383270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7~9、11、16~18 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增訂第 19-1、19-2 條
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一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10385969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經濟部(91)經標字第 0900389035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