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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正字標記規費收費準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2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一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10038165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6 條條文;刪除第 6-1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三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7038056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6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八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40381075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五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101038165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刪除第 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903832190 號
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及第 3、4 條條文之附表
歷史條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7038266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及第 3、4 條之附表;並增訂第 6-1 條條
歷史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十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603825160 號令修
正發布第第 3、4 條條文之附表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50381413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4 條條文之部分附表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40385715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之附表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四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30383180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4 條條文之部分附表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303809690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六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20460972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4 條條文之部分附表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10463110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 條之附表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四日經濟部經標字第 0910461942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經濟部(90)經標檢字第 090046276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六日經濟部(89)經標檢字第 89314007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