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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125040040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090460073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序文、第 5 條、第 6 條所列屬「經濟部國際貿
易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國際貿
易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