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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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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廢
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7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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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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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數位發展部數授產經字第 113400089
2 號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七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302102450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3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款所列屬「經濟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
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