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10004152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6、12、13、15、21、22、24、27、38、41、42、44、
45、48 條條文;增訂第 4-1、6-1、15-1、19-1、47-1、48-1 條條
文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30011 號令修正
公布名稱及全文 4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 30 條第 2~6 項自公
布後二年(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施行
(原名稱: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新名稱: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五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23375
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4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