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一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1135200006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8 條;並自一百十三年五月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1010460447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商標規費收費準則;新名稱:商標規費收費標準)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099046089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8 條條文;並自一百年二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四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0970460474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8 條條文;並自九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經濟部經智字第 0920385379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經濟部(89)經智字第 89257029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 條;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一日經濟部(83)經中標字第 086758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後一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