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六日經濟部經園字第 1125560038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六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11004601440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1、2、9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年三月二十八日施行
(原名稱:加工出口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新名稱:科技產
業園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3 條第 2 項、第 4 條第 1 款
第 3 目、第 7 條第 2 項、第 8 條所列屬「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
理處」、「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各分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
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產業園區
管理局各分局」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三十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1090460189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九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1070460403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0990460873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