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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更新計畫建築物拆遷停工損失補償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10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六日經濟部經園字第 1125560038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六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11004601440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1、12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年三月二十八日施行
(原名稱:加工出口區更新計畫建築物拆遷停工損失補償辦法;新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更新計畫建築物拆遷停工損失補償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4 條、第 6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7 條、第 8
條、第 10 條所列屬「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濟部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各分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
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各分局」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三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0950460628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加工出口區更新計畫工廠拆遷停工損失補償辦法;新名稱:
加工出口區更新計畫建築物拆遷停工損失補償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經濟部(87)經加字第 87388221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