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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54 年 07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7.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六日經濟部經園字第 112556003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12~14、17~20、23、26、29、32、34、36、38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三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1100460196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3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新名稱:科技產業園
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
告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條、第 6 條、第 12 條第 1 項、第
13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14 條、第 17 條第 1 項、第 18
條、第 19 條、第 23 條、第 26 條第 4 項、第 29 條、第 32 條
、第 34 條、第 36 條序文、第 38 條所列屬「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
理處」、「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各分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產業
園區管理局各分局」管轄
歷史條文    
15.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098046037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8、14、15 條條文;並刪除第 1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4.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096005000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12、20、21、26~30、32~34、38 條條文;增訂第
18-2、39-2 條條文;並刪除第 18、35、35-1、36、37、39-1 條條
歷史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0930063471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0、20、23、30、34、35-1、39 條條文;增訂第 18-
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日經濟部(91)經加字第 091000539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6、18、27、32~35、35-1、36~38 條條文;
並增訂第 38-1、39-1 條條文;並刪除第 4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二日經濟部(89)經加字第 8900669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1、32~36 條條文;增訂第 35-1 條條文;並刪除第 5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經濟部(87)經加字第 87009454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42 條
     
9.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行政院(84)台經字第 4469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49 條條文;並刪除第 9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日行政院(82)台經字第 2206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8、13、16、18、23、31、35、36、38、39、46、47、52、56 條
條文
     
7.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五日行政院(79)台經字第 101 號令修正發布
第 5~18、23、34、39、41、43、43-1、44、46~49、53、56、58~60
條條文;並增訂第 60-1 條條文;並刪除第 2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五月十八日行政院(76)台經字第 1013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31、33~35、38、42、46、47、49、52、56、58 條條文;
並刪除第 2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71)台經字第 22392 號令修
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五日行政院(68)台經字第 4273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63)台經字第 6303 號令修正發
     
2.中華民國五十六年七月二十六日行政院(56)台經字第 266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1、18、3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七月七日行政院(54)台經字第 4757 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