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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產業創新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200054001
號令增訂公布第 66-1、66-2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20000510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72 條條文;增訂第 10-2 條條文;第 10-2 條條文施行期
間,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1000149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0-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2320 號公
告第 12-2 條第 5 項所列屬「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七
月二十七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080007377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9-1、12-1、12-2、19-1、23-1、39、72 條條文;增訂
第 23-3 條條文;刪除第 40 條條文;除第 12-1、12-2、19-1 條施行
期間,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
23-3 條施行期間,自公布生效日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外
;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0800068291 號令增
訂公布第 10-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656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9-1、72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其中第 19-1 條施行
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14160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8、9、10、12、12-1、13、18、19-1、27、67-1、
68、70、72 條條文;增訂第 9-1、12-2、23-1、23-2、46-1、67-2
條條文;刪除第 6、11、24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其中第 10、
12-1、12-2、19-1、23-2 條施行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283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0、33、72 條條文;並增訂第 12-1、19-1、67-1 條條
文;除第 10 條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第 12-1、19-1 條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至一百零八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926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0、7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1230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72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 10 條施行期間自九十九年
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