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89)台經字第 08608 號公告
發布廢止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86)台財字第 2034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84)台財字第 08836 號令修正
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3)台財字第 14404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5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82)台財字第 08133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條
(原名稱:重要產業製造業部分之適用範圍標準;新名稱:重要產業適
用範圍標準)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81)台財字第 04469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