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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重要產業適用範圍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1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3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89)台經字第 08608 號公告
發布廢止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86)台財字第 2034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84)台財字第 08836 號令修正
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3)台財字第 14404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5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82)台財字第 08133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條
(原名稱:重要產業製造業部分之適用範圍標準;新名稱:重要產業適
用範圍標準)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81)台財字第 04469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4 條